ST东海B:恢复上市后该咋办(3)
遗憾的是,ST东海不但被原大股东掏空了几乎所有的资金,而且连南中国大酒店这唯一的资产也早已被抵押出去,恢复上市以后的ST东海完全可以用“负债累累,举步维艰”来形容。
ST东海最早的一笔债务可以追溯到1994年。1994年7月26日,由关联公司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南中国大酒店从海口市东方城市信用社贷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10个月。至1999年,这笔贷款尚有306万元没有偿还。东方城市信用社债权接手人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向法院提起诉讼,1999年12月24日,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判决ST东海南中国大酒店偿还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借款本金人民币163.28万元及相应利息。区区500万元,竟然要拖5年之久不能偿还,是ST东海没钱还吗?ST东海董事会秘书柳俊涛指出,ST东海上市募集大量资金,完全是可以偿还这笔债务的,由于大股东占用募集资金,同时以ST东海名义借贷的资金大多被大股东挪用,导致ST东海许多贷款长期无法归还,东方城市信用社这笔贷款可以说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从1997年上市起,ST东海就与各路债主结下了不解之缘。海南军区后勤部、铁道部第二工程局海南公司、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债权单位先后为索要欠款将ST东海诉上法院。因无力还款,ST东海所拥有的经营性资产陆续被判令抵债或被查封。
1997年6月16日,铁道部第二工程局海南公司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ST东海偿还拖欠的海景酒店工程款项3178万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用大东海集团公司、大东海旅业公司下属的三亚滨海度假村、三亚鸿光酒店等财产及ST东海12辆汽车抵偿该笔借款。
1995年10月18日,ST东海以“海景大酒店”建设用地作抵押向三亚农行借款3000万元。因未能按期归还本金及利息,三亚农行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ST东海归还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538万余元。海南高院判令ST东海偿还三亚农行借款本息,在ST东海归还500万元利息之后,三亚农行查封该笔贷款的抵押物“海景酒店建设用地”,用该抵押物偿还所欠的债务。1999年6月8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决定无偿收回“海景酒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当时为ST东海实际控制人的三亚农行遂改以南中国大酒店主楼的房屋使用权作为该笔借款及利息的新抵押物。
1999年8月,因未能按时偿还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0余万美元、1965万余元人民币借款及利息,ST东海所属南中国大酒店主楼1-8层及其他一些房产和游乐公司的游艇等财产被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
1997年12月23日,ST东海以公司别墅5栋,计原值2570余万元作价1997万元,为大东海集团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贷款抵押,取得贷款1000万元。大东海集团逾期未归还贷款,上述房产于2000年被法院查封;由于ST东海以抵押方式取得的交通银行海南分行500万元贷款逾期未还,南中国大酒店东楼被查封。
2001年1月,因ST东海拖欠福建省惠安建筑工程发展公司海南公司工程款本金及罚息255.69万元,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裁定对ST东海用于抵偿的职工宿舍楼予以拍卖,因未能拍卖成功,法院裁定对查封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275万余元,用于抵偿以上欠款。2001年11月1日,法院依法对职工宿舍楼强制搬迁,造成ST东海数百名职工住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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