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大股东将变成中盐总公司
作者:和讯股票和讯股票消息 22日晚间,南风化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在2007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公司董事会经与控股股东山西运城盐化局和其实际控制人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沟通,2007年10月23日,接到山西运城盐化局的通知:运城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盐业总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在运城市签订了《运城市人民政府、中国盐业总公司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将其拥有的山西运城盐化局的全部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盐业总公司,重组后山西运城盐化局成为中国盐业总公司的下属企业,仍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拟更名为“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南风化工的实际控制人由运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变更为中国盐业总公司。
重组后,运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运城盐湖的行政管理权和统一规划权。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盐湖生产经营管理权、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并缴纳矿产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中国盐业总公司将对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进行长期规划,预计五年内总投入53 亿元人民币,将中盐运城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盐化工生产基地。
中国盐业总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成立于1950年,是集盐业生产、销售、科研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全国食盐生产经营的主体,是中国盐行业的领导企业,现拥有35 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06 年盐产量达到1026 万吨,占全国的20%,其中食盐产量215.7 万吨,占全国食盐产量的25.4%。
自本协议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由运城市人民政府、中国盐业总公司双方同意的中介机构对山西运城盐化局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并自审计报告出具后的20 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资产划转协议。
由于该协议还须向地方政府、证券监管部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报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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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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