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HK)未行使收购中信香港内地电讯业务认购权
2008年02月28日09:22
来源: 世华财讯
2008年2月28日 09:22
[世华财讯]中信泰富宣布,因中国法律不容许外资持有于中国从事电讯业务的公司超过49%权益,故公司未有行使认购权,向中信香港收购内地电讯业务80%权益;有关认购权已于2月27日届满。
中信泰富(0267)2月28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27日于认购母公司光纤网络业务的限期前, 未能行使有关认购权, 因按中国法律不容许外资持于中国从事电讯业务的公司超过49%权益。
据中信泰富2002年公布, 其享行使认购权, 向中信香港收购其通过购入奔腾一号80%权益而于内地电讯业务所取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权益, 收购价以成本加利息计算, 认购权有效期为6年。
(李姝婵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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