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明确央企国资经营预算编报办法
2008年03月05日19:1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国资委昨日公布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按以收定支编制,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结余结转下年使用;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实行两条线管理,不能以收抵支。
《办法》包括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两部分内容。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下简称预算收入),是指中央企业上交的利润、股利、股息,以及中央企业产权转让和清算收入等。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下简称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办法》包括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两部分内容。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以下简称预算收入),是指中央企业上交的利润、股利、股息,以及中央企业产权转让和清算收入等。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下简称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责任编辑:张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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