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提案:应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
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的"一号提案"中建议,应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等税种,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而也有政协委员认为,"一号提案"的部分建议并不符合国情。
民建中央提案:应建立公平资本市场税制
3月2日,民建中央的提案<关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成为今年全国两会的"一号提案"。
这份酝酿了10个月的提案,在分析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税收政策六个方面的问题基础上鲜明提出,应该"建立起多层次、多环节、协调征管、体现公平的资本市场税制"。
据民建中央调研部副部长蔡玲介绍,民建中央这份提案,肇始于去年的一次研讨会,是集体调研的成果。
2007年5月,民建中央在台湾召开了海峡两岸金融衍生品研讨会。这次会议除了理论研讨,与会者还到了台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对台湾具体的证券操作实务做了考察。
考察中民建中央与会人士发现,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对经济起到非常好的推动促进作用,但如果控制不好,也可能带来潜伏的、放大的金融风险,其中特别要注意相关政策的引导。
"资本市场是非常敏感的市场,和一般的市场不同,往往牵一发动全身。"蔡玲说。
同时,民建中央在调研中发现,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内地的市场经济体系在不断完善,生产资料、普通商品等领域的市场体系已经日渐成熟,但资本市场由于发育时间比较短,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与之配套的相关政策同样需要与时俱进。
于是,如何通过政策调整来推动引导资本市场向更加理性平稳方向发展,便成为民建中央新的研究课题。
最后,民建中央将目光集中在了税收政策的完善上,并组织了一系列大型研讨会和座谈会,发动了民建在税收、财政、经济预测、证券公司、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领域的大批相关会员,根据自身岗位特点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座谈会。
"既然是政策建议,要想得人心,首先就要集思广益,知道各方面意见是什么。"蔡玲说,每一次调研都有调研报告,这份提案正是在一系列调研报告基础上提炼出来的。
民建中央调研报告得出的结论是,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迫切需要配套的相关税收政策。
他们在提案中指出,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税收政策还很不完善,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资本市场的税收管理只有零星的条例或临时性的规定,很不完整,缺乏规范。
二是课税的覆盖面有限,对一级市场的投资行为、二级市场上的交易差价收入、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投资所得、场外交易、有价证券的继承和转赠等,缺少税收约束,特别是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税制基本是空白。
三是税收政策调节分配的功能比较弱。
四是存在重复课税现象。
五是税赋不均和资本市场税制不公平。
其中比较明显的表现是,证券一级市场的投资者不纳税,但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要纳税;国债投资者不纳税,但股票投资者要纳税;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股利收入要纳税,但国家股、法人股的股利收入不纳税;对可流通股交易征收交易印花税,但对法人股交易、期货交易以及基金交易不征收交易印花税。
六是税收政策导向不明显,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分配到的收益要征收所得税,而对买卖差价收入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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