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开征证券所得税 股民是股市最大贡献者

2008年03月08日14:5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大霄

  对股票投资者征收资本利得税或证券所得税的声音又多了起来。这是关系1.3亿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大事,其合理性非常值得慎重考虑。

  贡献很大回报不足

  A股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实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中国石油(601857行情,股吧)等大型企业纷纷上市,银行的上市也基本完成,证券市场为企业融资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为经济增长作出非常重要的贡献。值得注意的几点是:

  首先,股市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居民储蓄存款而非国家投入。经过18年发展,2007年A股总市值达33万亿元,已是GDP的156%,流通市值也一度达到10万亿元,而在股票构成中,国有成份占据了绝对比例。这个发展过程中,国家并没有多少投入,国资却获得了最大的增值。

  其次,市场承接能力不足的状况下开始征收利得税不利于市场发展。虽然现在市值规模很大,但市场承接能力非常薄弱,离完全满足直接融资的要求还有非常大差距。一大批国有企业还未上市,数量庞大的企业在苦苦等待后准备海外上市,红筹股回归还有待市场好转,更多数量的中小企业在翘首以待。这些都需要市场继续保持繁荣,课征新税必然阻碍繁荣。

  再次,投资者总回报水平是负数的情况下开征利得税不符合实际。2007年国家从投资者手中征去2005亿元印花税,中介机构又从投资者手中抽走超过1500亿元交易佣金,两项数字之和甚至超过2006年所有上市公司3202亿元利润总和的规模。况且利润分配按股份比例进行,流通股东只能享受其中大约30%利润。这样,流通股东的总回报是负数的。

  不仅如此,股票大比例分红的氛围远未形成,上市公司息率水平只有1.14%(息率=上年每股派息总数/股价,代表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给予股东的回报率。本数据以2006年派息数据和2007年11月市价计算得出)。在印花税提高2倍后,每交易一次要付出1%的交易成本,而A股投资者每年的换手习惯是5到10次。就算是投资性买入的投资者,现在的分红习惯相对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4.14%来说,现在的息率水平也显得吸引力不足,更不用说相对于国债市场超过4%和企业债6%的收益率水平。

  A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上市公司分红水平不足的情况确实存在,所以开征利得税不符合股市实际。

  课税使资金急剧流出

  此外,即使对投资者相互博弈中的赢利方征收利得税,也必然造成资金总量不断减少。既然投资环境不善,很多投资者难以忍受漫长的年代来等待成本回报,那只能从投资者互相交易之间博取利润。当一方赚时,必有另一方赔,这好像相对公平。但赚方要课税,那另外一方找谁去补偿?

  更加重要的是,征收利得税将永远打破平衡的博弈环境,资金以高昂的利得税形式源源不断地流出,必然会造成资金量急剧减少,形成加速股票价格向下移动的重要因素。

  最后,同一投资者赢利时要征收利得税,但在亏损时却得不到补偿并不公平。股市有涨有跌,有牛市就必有熊市,这是客观规律。如果开征利得税,投资者在牛市中好不容易赚的几个小钱要被征税的话,在熊市万一还回去的情况发生时,税务局难道能亏损退税,或是允许投资者赢利弥补前期亏损后再纳税?

  总的来说,伴随着证券市场飞速发展,国有资产得到快速增值,国家已经是最大的得益者,而股民是付出巨大者,不应对付出者课以重税,应善待之,鼓励其投资行为而非给予限制和打击。

  倘若征收利得税,将是对全体投资者信心的严重打击,也是对股票市场的毁灭性打击,决不可以轻率出台。这是一个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事,有关方面应该慎之又慎。

  (作者系东莞证券首席分析师)

(责任编辑:李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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