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轮冲击波来袭
作者:陈海钧创业板最新动态: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创业板将设立专门的发审委员会,由35人组成,7个人一组,主要是行业专家。3、因风险比较大,创业板对投资者也会设立必要的门槛,目前已有一些方案,正在研究。4、深交所已经为创业板筹备了20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资源。
随着创业板渐行渐近,A股主板市场势必将迎来一轮又一轮的“创业板冲击波”。
昨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也意味着创业板首轮冲击波的正式来袭。
心理因素诱发短期利空
实际上,从管理层多次讲话中,市场早已收到了创业板推出的“准信”。在市场对各种扩容信息的神经十分敏感之际,创业板推出后将使资金从主板分流的担忧也由此而生。
国信证券首席分析师汤小生认为,大盘蓝筹股已缺乏足够的资金做多,创业板的推出将加重市场对扩容的恐惧心理。
但也有分析师认为,创业板引发的资金从主板分流的作用并不严重。
东方证券分析师毛楠从整体融资规模分析,即使一年有500家公司上市,其融资总规模也最多500亿左右,相比去年A股市场7000多亿的融资规模,简直不值一提。
国金证券策略分析师陈炜也表示,在今年一季度的测算结果中,即使首批一次性上市200家,也不过300亿元左右的规模。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与期货市场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则认为,创业板如果近期推出,对A股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利空,但从中长期看,是有利于市场稳定发展的。它丰富了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同时也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反弹热情将遭打击
而投资者更多关注的是现实,目前好不容易等来的反弹会否受此影响?
一位机构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整个市场应该说起到中性偏弱的影响。主板市场目前处于弱势调整的状态,而此时出台创业板,无疑会对资金产生分流,特别是私募和游资的分流影响会比较大,因为创业板企业不存在大小非解禁等负面压力,因而必然会对短期收益偏好比较大的资金产生一定的吸引力,投资者要警惕这一因素。
而创投概念股作为创业板的直接受益者,由于目前经过连续的炒作,明显估值过高,投机氛围较浓厚,投资者应该保持谨慎。
从某种角度来看,创业板推出,势必将会分流现有主板市场资金,由于目前股市资金面偏紧,因此可能会对主板形成一定的负面冲击。从本周的市场表现看,周初一度传出暂停的消息,股市因而出现了反弹,也印证了这一点。
不过,“最重要的是注意(创业板)正式推出的时机。”贺强认为创业板对主板的冲击不可避免,但是程度却有强弱之分。
“最好能够在市场强势的时候推出,如果在目前这种弱势的市场情况下推出创业板,将会对市场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创投概念股一览
云南白药(000538行情,股吧)参股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600266行情,股吧)参股国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弘业股份(600128行情,股吧)参股江苏弘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软股份(600718行情,股吧)参股宁东方信息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ST东北高 参股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公司
ST安彩 控股北京安彩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申能股份(600642行情,股吧)参股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龙头股份(600630行情,股吧)参股上海慧谷高科技投资公司
ST星源 参股中国技术创新公司
隆平高科(000998行情,股吧)参股世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复旦复华(600624行情,股吧)参股上海复旦复华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杉杉股份(600884行情,股吧)参股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赛迪传媒(000504行情,股吧)控股北京昌科晨宇科技有限公司
电广传媒(000917行情,股吧)参股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天信息(000948行情,股吧)参股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鲁信高新(600783行情,股吧)大股东为山东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龙头股份 间接参股上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
力合股份 控股珠海清华科技创业园
综艺股份(600770行情,股吧)控股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公司
ST亚星 参股天骄科技创业有限公司
整理/本报记者张冬萍
[新闻链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摘要
创业板IPO三原则
1、立足中国实际情况,借鉴境外市场经验。一方面要借鉴境外市场经验教训,吸引成长型创业企业充分利用创业板市场;又要考虑国内诚信法制建设环境、市场约束机制的现状,设计合适的发行监管制度。
2、遵循现有法律规定,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在现有《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框架之内设计有关制度,保持法规的一致性和连续性;适应不同类型创业企业的需求,在整体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准入门槛,促进高成长型特别是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创业企业的发展。
3、强调市场化运作,同时突出风险控制。建立投资者风险自担、充分发挥保荐人等中介机构作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并通过改进发行审核、单独设立创业板发审委、实施网站信息披露等方式,突出创业板市场特色;同时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各方责任,防范市场风险。
创业板IPO四门槛
1、“发行人应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公司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三成等。
2、“发行人应具有一定规模和存续时间”:公司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发行后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以期控制市场风险;此外,公司还应存续三年以上。
3、“发行人应当主营业务突出”:公司集中有限的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且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不允许盲目拓展多元化经营等。
4、“创业板上市公司将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董事会需下设审计委员会;最近两年内其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无重大变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影响独立的关联交易,且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规行为等。
创业板五月在深交所开锣的可能性正在增大。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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