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立峰:8000亿基金红利应及时均衡分给持有人

2008年03月24日06:23  来源: 理财周报    作者:张景宇 王虎


  如分红企业投资者可减税1000亿元

  拆分也不等于“红利拆没了”

  理财周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对基金持有人特别是企业持有人有哪些影响?8000亿元红利会不会因为基金管理公司出于自身利益截留?

  胡立峰:如果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把这8000亿红利均衡稳定地分配给持有人,假设企业投资者市场占比是40%的话,则可以为企业投资者减免1000亿元(8000亿×40%×33%所得税率)的所得税。

  但遗憾的是,2007年基金管理公司在分红问题上不够积极和主动。几乎所有的大比例分红都是为了实施“净值归一”持续营销的需要,积极主动适度均衡实施分红的案例不多。在基金份额分拆上,不同基金管理公司的会计核算处理居然不一样,分拆到底是不是意味着“红利拆没了”,这些问题在即将公布的2007年度基金年报中将有明确答案。

  按我个人的理解,份额分拆不能改变基金利润和收益分配。例如:基金净值从4元拆到1元,拆分后净值从1元跌到0.99元,此时基金能否分红?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就可以不分红了。笔者认为该基金必须分红,因为分拆后初始面值就不是1元了,而是0.25元,0.25元之上部分仍然是基金的利润,其中扣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即红利仍然要分配。

  基于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鼓励和支持,我建议广大企业投资者,长期、理性、稳健地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享受政策带来的免税待遇,尤其是法规强制规定必须年度至少90%收益要分配的封闭式基金。对于其他要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投资品种,例如专户理财等,在投资决策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税收因素。


(责任编辑:李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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