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求:创业板不能把风险责任推卸到保荐人

2008年03月27日09:47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郑晓波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昨日表示,未来的创业板将波动性很高,一方面存在炒作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是企业高成长高风险在股价上的体现,所以设计创业板交易规则要非常慎重。“创业板风险如何处理,到底由社会公众来承担,还是由企业来承担,还需要考虑。”吴晓求建议,在交易规则制定上应考虑如何过滤风险。

  吴晓求表示,不能把上市公司出现风险的主要责任推卸到保荐人身上,发行人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保荐人在信息披露过滤、审查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保荐人可能仅根据已掌握的企业材料无法识别一个企业的全部问题,所以,不能把上市公司出现风险的主要责任推卸到保荐人身上。他表示,发行人在公司发行上市中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应建立一套针对发行人本人的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一个连带责任的制度。”吴晓求说,应该把责任更多地移到发行人本人,严惩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违规等,甚至可以责令发行人不能进入市场或其他更重的处罚。

  吴晓求表示,创业板上市公司壳资源的控制和利用,应该和主板市场有差别。他建议,创业板上市企业可以被收购,但不应该在挂牌交易的时候被收购,而是在退市之后可以收购。

(责任编辑: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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