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股份:景区分成协议达成
2008年04月02日03:10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毛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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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旅股份(600258行情,股吧)(600258.SH)董事会公告,三亚市国资公司与首旅控股子公司——南山文化公司——就南山景区收入分成终达成协议,南山观音苑与南山文化旅游区实行统一门票,收入分成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双方约定:2008年1月1日至2010 年12月31日期间,门票收入由三亚国资公司享有60%,南山文化公司享有40%;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门票收入由三亚国资公司享有50%,南山文化公司享有50%;2013年1月1日至分成期限结束日止,门票收入由三亚国资公司享有40%,南山文化公司享有60%。
点评:获得“先低后高”的收入分配方案,尽管未来三年源于南山景区的收入、盈利贡献将显著下滑,但这一重大不确定因素的消除有利于公司包括公开增发在内之各项生产经营、资本运作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投资者对其发展进程的判断。
之前由于南山景区分成协议未达成,公司2007年年报被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此因素对公司今年计划推进的公开增发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随着分成协议达成,其公开增发工作有望加速推进,在奥运会前收购集团酒店资产将推动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
尽管不确定性下降,但因短期分成比例较公司原先预估水平有大幅下降,将影响短期盈利水平,故下调公司未来3年每股盈利预测分别至0.80元、0.76元和0.85元。暂维持对其“增持-B”的投资评级,鉴于市场整体估值中枢下降,下调12个月目标价至42元。
4月1日,首旅股份收报33.28元,跌10%。
(安信证券)
(责任编辑:姜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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