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证交所严控大小非转让
2008年04月22日06:38
来源: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4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均发布通知称,对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在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虽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1%,但达到或超过150万股的,鼓励在大宗交易市场转让。
根据4月20日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要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上证所与深交所同时规定了大宗交易系统的投资者资格、交易方式。交易所会员及合格投资者可以直接参与大宗交易系统的业务,其他投资者应当委托会员参与交易。合格投资者的资格和申请程序另行规定。
通知要求,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以配售的方式或公开发售的方式转让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在大宗系统的转让应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刘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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