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开绿灯】中证监允内地基金公司港设分部

2008年05月05日11:26  来源: 财华社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



内地基金公司赴港开业,正式获有关当局「大开绿灯」。中国证监会昨天颁布内地基金公司在本港设立机构的规定,容许内地基金公司来港设立分公司。



按照规定,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可以采取分公司、办事处、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同时,内地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与其他机构到香港设立合资公司。



规定又要求,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前,应对香港的市场状况、监管环境以及法律法规等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结合基金管理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兼顾基金管理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营审慎决策。



监管方面,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机构,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要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而内地基金管理公司到香港设立的机构,要接受香港证监会的监管,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将保持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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