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60万买“10个涨停板”内幕炒股亏50万

2008年05月07日07:45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杜雅文 刘杨

  案件回顾

  提供股票操作信息诈骗案

  2008年4月4日,本报曾经报道了一起以提供股票操作信息为名的诈骗案。被告人刘某某利用其担任深圳富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员掌握客户信息的便利,与被害人张某某取得联系,并谎称该公司有一个专门针对高端客户的股票操作方案,利润很高,但需交纳人民币24万元的服务费。为骗取被害人张某某的信任,谢维、被告人姜某分别假冒富盟公司经理、财务总监的名义与被害人张某某通话,谎称该公司确实正在进行该项专案。

  福田区法院今年1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姜某结伙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责任编辑:黄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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