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高管纵论中国股市热点问题

2008年05月11日20:45  来源: 新浪    作者:元平


  热点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呼声已久,可就是迟迟不见动静。从中国石油(601857行情,股吧)套牢整整一代股民,到紫金矿业(601899行情,股吧)上市当日的疯狂炒作,以及其他新股上市后频频上演的“跌停秀”,这样的新股发行制度不知道还会延续多久。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5月10日在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新股发行时定价结果是不合理的。

  宋丽萍认为,理论上就是发行人实际上有选择投资者的权利。“我发股票谁能做我的股东,他是有这个权利的。另外就是价格应该是有主承销商来组织,有认购意向的人下定单最后定下来。然后就是参考二级市场的价格。我一说大家都清楚了跟现实有多大的差距。大家也都知道目前这个定价结果是不合理。”

  宋丽萍举了阿里巴巴的例子:“比如说我们在市场推广当中,阿里巴巴要上市,一开始负责人员都说能不能在国内上市,大家想一想,阿里巴巴都是年轻人在用,然后消费者都是在国内。结果还是到海外上市了。”

  她认为阿里巴巴没有在国内上市的一个原因就是定价的问题。“它在海外上市有100多倍,但是在国内上市可能只有几十倍,差的太多了。是不是说这个定价就是合理的呢?结果不是这样,到二级市场平均是200%,高峰是300%、400%。”

  而在此次论坛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总裁朱云来也认为,新股发行时询价制度很重要,但如果不对出价进行约束,那么即使形成询价制度也没有意义。“因为缺少一个看起来很小的细节,整个机制就没有作用了。”

  “比如说我们现在有一个询价体系,我们找机构投资者去询价,他也给了你的价,但是发现最后市场价格跟他们给你的价都没有什么关系。这里面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就是你机构在出价的时候,你要被你的出价所限定。将来实际价格,最终定价出来以后,如果你价格出局了,比如说你要的价低了,出来的价高于你的价你就出局。否则询价的话都尽量往低压,他说只能出3块,但是5块也愿意买,最后涨到7块。”

  “美国一级承销商比如说美国债券都是这样,你说话算数,如果没有能力就不要出价,出价就要承担结果。而且出价这个问题永远是这样的,对于投资者来讲这是常识,越低的价格买到越有价值的东西越好,但是对于发行人来说同一个公司的发行发到最高价最好,这是一个博弈。”

  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是2006年“新老划断”以后开始实施的,其基本特征是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并且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

  按照相关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申银万国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询价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实现价格发现功能。目前的询价制度规定,只要机构所报价格不是过分离谱,所有参与询价的机构都能获得相应比例的配售。

  有很多市场人士也认为,由于询价责任机制缺失,一向以价值投资自居的国内投资机构也像普通投资者一样,为获得新股筹码,作出了不理性的选择。


(责任编辑:张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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