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无法取得联系” 45只“川渝股”今起停牌

2008年05月13日03:44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李晶

  直至上市公司刊登公告后复牌

  四川汶川地区昨日发生强烈地震。昨晚,《第一财经日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获悉,由于上证所无法与在上证所上市的45家四川、重庆上市公司取得联系,根据相关规定,上证所决定自今日起对45家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刊登公告后复牌。

  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14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某种原因使本所失去关于公司的有效信息来源时,本所可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上述情况消除后复牌。”

  上证所相关人士昨日对本报表示,针对如地震、水灾和火灾等自然灾害,上证所采取的紧急应对预案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停市,其二是停牌。前者主要是针对“交易能否正常进行”而言,而后者主要是针对上市公司而言。

  “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后,上证所会马上核实灾害发生地的确切位置,相关人员会立即与当地所有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进行联系,了解受灾程度。”上述人士表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能够正常经营的需要发布公告说明,不能正常经营或者与之联系不上的,上证所则决定停牌。”

  据介绍,因自然灾害原因上证所决定是否停市的标准主要有三个:首先,是交易所所在地及周边地区是否受灾显著,因为这对交易所交易系统构成直接影响;其次,灾害是否造成大面积证券公司不能正常交易;第三,是交易所所在地以外、交易比重占比非常大的重要地区如果受灾显著,则交易所也会决定停市。

  上述人士表示,上证所之所以决定今日继续正常交易,主要是因为受灾区域相对较小,从得到的反馈来看,大部分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所受影响相对较小,没有达到停市的标准。据透露,与年初部分地区发生的冰冻灾害类似,“当时我们从湖南、贵州等地的证券营业部了解到的情况是,大多数证券公司还可以正常交易,因而当时也没有采取停市措施”。

  

(责任编辑:姜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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