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发布指引 加强异常交易实时监控

2008年05月14日01:09  来源: 证券日报    作者:谢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证所继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之后,又于今日发布并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全文见A2版)。此《指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和异常行为的监管,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指引》,在证券交易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上证所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对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并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减持超过1%的证券账户,《指引》做出了严格规定,除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外,上证所还可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记入诚信档案,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上证所将提请证监会继续采取冻结其资金账户、批准延长其存量股份锁定期限等处罚措施。

  上证所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异常波动证券的监管,加强对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的监控,防止出现过度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尤其是对违规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上证所将严格监管、及时查处。

(责任编辑:姜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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