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百人稽查总队提供保障 切实保护投资者

2008年08月07日08:57  来源: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人日前表示,加强证券监管和执法,需要做到与市场各方的良性互动:一是和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二是和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三是和学术界的良性互动。同一场合,北京法学界人士普遍认为,中国证监会此前对两起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做出的行政处罚适当、得体、及时。

  在本月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的“‘商法前沿论坛’之三十暨民营上市公司治理高层论坛”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人指出,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证券法》、《公司法》修订以后,证券法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与证券市场相关的主要法律框架已经基本建立。在新的形势下,市场也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也出现了新动向,各方对于加强证券执法的呼声和要求越来越高。2006年年底,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查审分离”的制度,设立了专门、专职和专业化的行政处罚委员会,把原来的两个稽查局合并,并组建了有数百人的稽查总队,为加强证券执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执法的力量大大加强,执法的效率和质量都有了提高。

  据介绍,证监会日前查处了两起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案件。大股东违法占用、挪用上市公司资金,是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侵权行为,是严重影响上市公司质量的违规行为,是严重侵害公众财产的违法行为。对这类行为,证监会一直高度关注,坚决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

  证监会处罚中捷、九发适当

  4日,针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此前对 中捷股份(002021,股吧)、 九发股份(600180,股吧)两起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件的处罚,北京法学界一些著名专家,齐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主办的“商法前沿论坛暨民营上市公司治理高层论坛”。是否赋予证监会对大股东违法占用资金予以处罚的权力,是否应追究及如何界定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责任,如何在类似案件中强化民事责任追究制度,成为专家们议论的焦点问题。

  证监会处罚适当得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认为,近期证监会查处两案,非常必要和及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受到了普遍好评,表明了证监会对于处置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行为的严肃态度,对于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证券市场法制意义重大。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陈甦认为,证监会对两案的处理非常及时,处理结果非常得当。两案处罚均以信息披露违法作为主要违法事实,坚持依法办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如果说中国证券市场有希望,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志。”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也提出,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理念,证监会对于违法占用资金行为,的确没有行政处罚权。虽然社会上有议论认为以信披违法进行处罚或许嫌轻,但也应理解证监会依法办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使处罚权的苦衷。

【作者:周翀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徐海涛)
热点
推荐
我有话说  已有0条网友评论,点击查看全部评论
  匿名发表
  
如果您还不是和讯注册用户,请先注册
谁在说
理财产品
感谢您的参与!
查看[本文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