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周五称,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帐“实转”政策,以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此项措施将帮助企业减少年资金占压约185亿元人民币。
中国于2007年8月开始对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加工成品出口并办理核销结案手续后,保证金及利息予以退还。
商务部称,该次调整共涉及2007年公布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全部出口类和进口类中的轻纺产品,共计2,125个十位商品编码,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总数的95%。上述商品2007年加工贸易出口300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
公告并对目录其余122个海关编码商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实现不同程度的“实转”管理;中西部地区部分企业仍实行“实转”管理;并将涉及家具的17个海关编码商品从目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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