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QIANYAN
《证券法》是1992年由七届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同志建议起草的。起草小组由北京大学、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证监会的一些专家组成,厉以宁任起草小组组长。草案完成后,于1993年8 月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证券法》草案审议了三次。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两次。《证券法》终于在1998年12月29日通过……[返回资本市场20年专题首页]
证券管理是分散管理好还是集中管理好。当时是中央各部门管证券。在讨论《证券法》草案时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维持现状,分散管理好;另一种意见认为集中管理好。我们当时提出要集中管理,因为世界各国的证券管理都是集中管理,因此草案中提出成立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当时悬而未决。现在这个问题解决了。这与国务院体制改革有关…… [详细]
王连洲说,证券法的起草工作自始至终以其具有的广泛参与性,高度的透明性,赢得了社会广泛的关注。是我国经济立法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尊重群众立法知情权,增强公开性、公正性、科学性,培育民主性而进行的一次生动的实践和探索。围绕证券法的起草工作,直接参与研究、讨论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上至国家高层领导,国内外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下至庶民投资者,不下数千人之多。可以说证券法的制定过程,也成了对广大群众。[详细]
有关发展投资基金的政策,最早可见诸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提出,要设立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高技术开发工作。遗憾的是,《决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真正的风险投资机制并未问世。1991年10月,最初的一批老基金“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宣告成立。截至1996年底,全国范围内共有“老基金”78只,另有基金类受益券47只,分散在全国23个省市。[详细]
这六点修改意见是:1,由于制定法律之初,正处在期货市场整顿的时候,因此《证券法》只对现货、现金交易作出规定,对期权期指未加提及,由于期指是稳定股市的最好方法,这一问题值得研究;2,在《公司法》修订的基础上,考虑在《证券法》中增加科技企业上市优惠条件和科技板块方面的内容;3,给予证券商包括融资等各方面的支持;4,引导综合性证券公司朝着规范的投资银行方向发展,将更有利于国有经济的重组。[详细]
今天公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对一个司局级部门主管的业务进行法律规范,充分说明证券投资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金融业、国民经济,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曾几何时,我国对银行以外的资金筹集工作还一概斥之以"乱集资",对证券市场的定位也是"允许试,不行就关",但证券投资基金的蓬勃发展,相信已经使证券市场更加深入地契入到经济运行的各个方面,以没有回头路可走。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对证券投资基金的4点期望…… [详细]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建立创业板市场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建立创业板市场。厉以宁说,我国强调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也鼓励更多的人才能够从事创新和创业的活动,从这两个方面讲,创业板将提供平台。他指出,创业板的推出将促进我国急需的对技术要求较高的短缺产业的发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