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在6月18日举行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座谈会,姚刚副主席向各家券商高层宣布,新股发行将于7月开闸。[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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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在“推进新股市场化发行机制”第一条就明确,要“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加强社会监督。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
有市场人士认为,该条款将披露时间进一步提前,让新股发行有更充足的时间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将发行真正置于阳光之下。此前天能科技一案,也已经明确即便只是申报阶段,一旦查出造假同样严查到底,这对企图浑水摸鱼、侥幸闯关的拟上市企业来说威慑巨大。 [详细]
值得关注的是,新征求意见稿的发行市场化还重点体现在给予发行主体更大自主性。按照新征求意见稿,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并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后,中国证监会即核准发行,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并且放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个月。
有券商人员对此表示,以前新股发行时点不能够自主选择,并且有效期只有6个月,发行主体的自主空间很小。有效期延长至1年后,发行主体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以及对市场的判断,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时点发行,估值则交给市场去判断,只要认为发得出去就可以发。[详细]
征求意见稿表示,“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条体现了“钢腕”治市的决心和态度。民生证券某保荐人认为,股东减持与股价挂钩,将促使股东、高管努力经营提高业绩,而业绩差股价低迷的公司高管难以套现。李大霄认为,两年内减持不能低于发行价这条规定是实质利好。[详细]
在新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发行市盈率的表述明确为,“如拟定的发行价格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只需“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有业内人士认为,市场化的发行就不应该人为干涉,而是交给市场去判断,尤其是有了自主选择发行时点的政策配合,能够让新股发行价格高低还给市场。网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应优先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加大了长线资金的比例。[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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