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上海颁出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经营者可登记

2019-01-18 20:04:00 证券时报网 

  e公司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个人网店将正式告别“裸奔”时代。上海市场监管部门18日向首批个人网店店主颁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创新性地将网络经营场所,即网店网址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即日起,个人网店店主,在获得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后,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上海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有序开展线上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HN66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