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天广中茂因子公司连续两年提前确认工程款项,造成天广中茂2016/2017年的财务报道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对天广中茂董事长邱茂期、财务总监苏介全出具警示函。
经查,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中茂)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提前确认工程项目收入4,283.3万元,占天广中茂2016年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1.77%,2017年提前确认工程项目收入12,804.83万元,占天广中茂2017年合并报表收入总额的3.64%。
上述行为导致天广中茂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
邱茂期作为时任董事长、苏介全作为时任财务总监,为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你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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