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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618太便宜?网传郎酒处罚破价经销商和电商平台

2019-06-17 19:49:09 新浪网 

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白酒浪头/曹婕

新浪财经讯 618还在火热进行中,郎酒的部分经销商或因大促期间的降价行为受到了品牌方处罚。近日,网上流传出两张郎酒内部通报文件截图,称618大促期间,部分经销商出现了严重的线上破价违规行为。

文件内容显示,“按照综合渠道事业部[2019]8号文件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618大促期间的破价行为性质严重,为了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价格机制,结合公司相关违规处罚规定,对破价违规经销商及平台、内部人员做出处理。”

具体处罚如下:

由北京宜信科创供货京东自营和苏宁自营的青花郎系列产品、红之欣供货天猫超市的青花郎系列产品及郎牌郎酒,严重突破了公司价格底线,鉴于其及时发现并处理,给与各自扣除违约金10万元的处罚。

京东自营扣减年度规划费用总计100万元;天猫超市扣减年度规划费用总计60万元;苏宁自营扣减年度规划费用总计30万元。

随后,新浪财经去电郎酒客服热线咨询,服务人员证实公司内部确实存在综合渠道事业部,并称也看到了截图中的相关处理通报文件。

并且,据该客服人员表述,郎酒目前的策略就是提价,线上也要实施提价。

据此前郎酒召开的青花郎事业部2019年核心经销商工作沟通会暨5—12月核心工作讨论会。会上,郎酒宣布青花郎未来的目标零售价为1500元/瓶,将在未来3年内分6次提价来实现此目标。而在5月初,青花郎就发布了停货通知。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其中第二项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此前在2013年,茅台(600519)和五粮液(000858)曾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处罚4亿多,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

此后在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和地方价格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二者相继取消“限价令”并撤消禁止经销商降价的通报文件。

2013年,四川省发改委的对五粮液控股子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2年12月,公司依据《五粮液营销督查处理通报(督字001号)》,对14家经销商“低价、跨区、跨渠道 违规销售五粮液”的行为给予扣除违约金、扣除市场支持费用等处罚。

四川省发改委认为,公司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考核奖惩等方式,对经销商向第三人销售 五粮液白酒的最低价格进行限定,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四川省发改委认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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