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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及关联交易 *ST飞马遭行政处罚

2020-05-20 10:16:23 证券市场红周刊 

5月20日,*ST飞马公告称,公司已于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飞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ST飞马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ST飞马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合并对黄壮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从披露的公告来看,*ST飞马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总额达24亿元(实际发生借款金额18亿元),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58%,*ST飞马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总额达137,459万元,占*ST飞马2017年底净资产的33.22%,*ST飞马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2018年6月29日至9月6日,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ST飞马合计4,102万股股票质押,但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及时披露质押股份。2018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票质押事项下发问询函,*ST飞马向飞马投资核实后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了披露。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间买入*ST飞马,并在2019年3月29日后卖出或仍持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方式与股票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至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除被证监会行政处罚,*ST飞马还面临公司股票可能停牌、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

近期公告显示,*ST飞马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飞马国际”变更为“*ST飞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ST飞马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若*ST飞马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目前,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ST飞马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据此前公布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显示,报告期内*ST飞马实现营业收入31,378.65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99.24%,净利润-167,797.87万元,较去年亏损减少30.95%。

“天眼查”显示,*ST飞马主营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国际采购执行、国际订单执行、精益物流(VMI·DC)、贸易执行(采购执行·销售执行)、塑化交易与综合供应链服务、标案执行、进出口通关服务、保税物流、大型及特种设备国际供应链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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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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