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授权

注册

被通知退市的瑞幸咖啡,接下来还将经历什么?

2020-05-20 18:15:37 21世纪经济报道微信号 

  从最快上市到或最快退市,瑞幸咖啡(NASDAQ:LK)只花了一年的时间。

  自曝财务造假40余天后,瑞幸咖啡收到纳斯达克退市通知。

  5月19日晚,瑞幸咖啡发布声明称,5月15日收到纳斯达克交易所的退市通知,公司计划就此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结果出炉前,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

  其表示,不能保证事务委员会会批准该公司继续上市的要求。根据通知,听证会通常安排在听证请求提出之日后30至45天左右进行。

  此前纳斯达克在4月7日停止了瑞幸咖啡的股票交易。

  在停牌之前,瑞幸咖啡股价今年已下跌了89%。纳斯达克周二同时表示,计划于美国东部时间5月20日上午7点(北京时间5月20日晚上7点)恢复瑞幸咖啡的交易。

  纳斯达克重拳出击

  5月19日晚,瑞幸咖啡在官网投资者关系页面发布声明称,公司于5月15日收到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上市资格部门(Listing Qualifications Staff)的书面通知,纳斯达克交易所决定将公司摘牌。

  瑞幸咖啡表示,计划就此决定要求举行听证会,在听证会结果发布前,将继续在纳斯达克上市。听证会通常安排在提交听证会请求的30至45天后。

  根据公告,SEC上市资格委员会做出摘牌的决定基于两个理由:根据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规则5101条款,瑞幸咖啡于4月2日披露的虚假交易行为引发了公众利益的担忧;根据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规定5250条款,瑞幸咖啡在过去未能公开披露有效信息,并通过此前的商业模式进行了虚假交易。

  从纳斯达克交易所退市流程来看,这意味着什么?

  老虎证券投研团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按纳斯达克交易所退市规则,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

  主动退市分为三种:公司转板、私有化、收购并购。

  而被动退市是指达不到持续上市的要求。比如不满足市值要求、股价要求(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1美元)、总股东数要求、公众持股量要求等等。

  以及,监管层面的,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财务报告。

  “对ADR来说,10Q10K不是必须的,但20F是必须的,如果没有提交成功,将有可能被要求摘牌退市。显然Nasdaq是不认可瑞幸造假的财报,认为提交的年报也是无效的。”其表示。

  纳斯达克市场退市程序的实施主体为纳斯达克上市资格部或上市调查部,在公司退市过程中其职责包括根据持续上市条件,做出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决定,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说明做出决定的理由,为上市公司提供聆讯机会并提供逐级申诉的程序。

  退市采用聆讯制,上市公司在接到退市通知后45天内,如有异议,有权逐级提出上诉:

  先是纳斯达克市场上市资格审查部门,接着是聆讯小组,然后是上市与听证审查委员会,继而是纳斯达克董事会,最后SEC将进行最终裁决。

  通常情况下,退市决定书将同时告知企业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内,通常45天,包括非工作日提交整改计划以符合挂牌条件。如果在纳斯达克规定的日期内企业仍然未能达标,纳斯达克将立即将该股票停牌,除非企业决定进行上诉。纳斯达克也可以视情况给予更长的整改计划递交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180天。若上市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能及时发布定期报告等情况,纳斯达克推迟采取退市行动的“宽限期”将仅限于上诉申请提交后的15个工作日。听证委员会将就纳斯达克上市资格审查部的退市决定作出裁决。

  一旦退市,面临的将是什么?

  老虎证券投研团队表示,美国场外交易市场很发达,为退市机制提供了后续通道。

  从场内板块退市后,除了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大多数公司可以退到场外交易市场证券市场(OTC市场)上挂牌。

  OTC市场主要由OTCBB(店头报价公告栏市场)和PINK SHEETS(粉红单市场)两部分市场组成。二者一个较大的区别在于挂牌标准不一,退市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到哪一个市场去挂牌。

  OTCBB对于报价对象没有财务和最低价格等要求,但是被报价证券必须在SEC或其他联邦监管机构注册,并且该证券向相应监管机构的文件报备当前是有效状态。

  其认为,瑞幸去OTCBB的可能性比较低。

  PINKSHEETS也是报价服务系统,其对进入报价系统的公司要求更低。被报价证券不需要在SEC报备文件。该市场上股票的信息透明度和信息质量比OTCBB更差,因而投机性更强。

  “总的来说,中小股东可能以后只能去粉单市场交易剩余的瑞幸股票了,同时要注意流动性会极差!”老虎证券投研团队表示。

  陆正耀深夜回应“出乎意料”,不是“概念做局”

  对于瑞幸咖啡被纳斯达克要求退市的消息,瑞幸咖啡董事长陆正耀深夜发布声明称,纳斯达克不等最终调查结果就要求公司退市,出乎意料,对此个人深感失望和遗憾。他还表示,坚信瑞幸咖啡的商业模式和商业逻辑是成立的,瑞幸咖啡自运营以来每年的营收都在持续增长。

  其完整版声明如下:

  1、 对于瑞幸咖啡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我再次向广大投资人、全体瑞幸员工和客户诚挚道歉!基于对特委会调查的尊重,我从未就瑞幸咖啡事件回应过任何媒体对我个人的质疑,也因此让帮助我创业的朋友们背负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我同时郑重的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歉意,相信最终的调查能够给所有人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2、根据瑞幸咖啡的公开披露,目前公司也已根据阶段性调查结果,第一时间处理相关责任人、重组董事会、更新管理层、积极进行整改,但纳斯达克不等最终调查结果就要求公司退市,出乎意料,对此我个人深感失望和遗憾。

  3、我创业20年来,先后参与创立了神州租车、神州专车和瑞幸咖啡,它们都是各个领域内的知名品牌,通过模式创新和技术运用,为广大用户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产品和服务,也解决了数万员工的就业。我本人一直在实业一线,我的风格可能太激进,企业跑的太快,也导致很多问题,但我绝不是以“概念做局”去欺骗投资人,我是真心想把企业做大做好,为社会创造价值!每当我看到人们手里握着小蓝杯,我都会感到自豪。

  4、 我坚信瑞幸咖啡的商业模式和商业逻辑是成立的,瑞幸咖啡自运营以来每年的营收都在持续增长。目前,尽管有疫情和造假风波的双重打击,瑞幸数千家门店仍在努力坚持运营,数万员工仍在勤勤恳恳的工作,瑞幸的产品口碑很好也很有品牌韧性,真心恳请社会各界能够给予宽容和支持,我在此谢谢大家了!

  5、 创业以来,我挣到的钱几乎全部投入到了实体企业中,质押瑞幸咖啡股票所得资金,也全部用于支持旗下各个企业的经营发展,没有用于个人挥霍,更没有转移资产,对此我愿意接受任何调查。

  6、过去的一个多月,我一直处于深深的痛苦和自责之中,夜不能寐。公司如果退市,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必将继续加大,但不论怎样,我都会倾尽全力维持门店运营,竭尽所能挽回股东损失,让瑞幸这个品牌能够走下去。

  最后,再次诚挚地为事件带来的恶劣影响向社会各界道歉!

  “陆正耀所说的‘最终调查’,我不知道是指谁进行的调查,是什么样的调查。如果是指他们自己组成的调查委员会进行的调查,那么对于纳斯达克来讲,确实没有必要等瑞幸咖啡自己的调查结果。”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5月20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集体诉讼已在路上

  郝俊波认为,从目前披露的两点摘牌理由来看,瑞幸咖啡抗辩难度较大,“尤其第一条(虚假交易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那几乎是难以抗辩的”。

  他进一步指出,摘牌对于投资者的集体诉讼流程没有影响。但是上市公司被摘牌,赔偿能力也会减弱,这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个不利的消息。对此,投资者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要求代为赔偿,或者向瑞幸咖啡的中介机构如安永会计事务所索赔。

  “美国这种证券集体诉讼必须得先由法院选出首席原告以及首席原告的律师担任首席律师,案子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诉讼程序。现在我们的律师团队已经代表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五位投资者向法院申请担任本案的首席原告,目前法院还没有就谁担任首席原告来作出裁定,所以目前还是在这样的一个状态,必须得等下一步法院选出首席原告以及首席原告的律师担任本案的首席律师,才可以进入下一步的诉讼程序。”郝俊波向记者表示。

  瑞幸财务造假事件后续涉及投资者索赔、主要涉事人员的处罚等一系列问题也受到关注。

  3月1日,新《证券法》开始实施。新《证券法》第2条第4款新增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这亦被称为“长臂管辖”。

  瑞幸咖啡造假被曝出后,其能否成为“长臂管辖”适用的首个案例引发市场关注。

  4月27日消息称,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正对瑞幸事件联合展开调查。瑞幸咖啡随即发布声明证实,公司正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经营情况相关工作的了解。

  郝俊波指出,从长臂管辖的条文规定来看有适用的可能。当然在具体运用的时候,有两个问题还是需要进一步来考虑的:

  第一个,是否扰乱了境内的市场秩序。在这个问题上,以前没有过这种在境外上市扰乱境内市场秩序的情况,那么这个案件中,如果作出认定或者做出一个认定的标准,对以后相信就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第二个,是否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从目前来讲,境内投资者投资美股受的损害其实是可以通过美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得到赔偿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监管部门再如何处理,确实是一个新的问题。

  证监会作为证券监管部门,并不是代表投资者去索赔,所以说中国境内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美国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来获得民事赔偿,但是证券监管部门依然可以根据自己的监管权力,根据中国证券法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做出自己的这个相应的处罚措施。

  但是这个案子比较有意思或者说是一个比较新的问题,是他们在美国上市的主体是在开曼群岛这样的一个非中国非美国的地方注册的,那么中国证监会有没有权力对他的这个上市主体做出处罚,这是一个新问题。

  应该严格来讲,证监会肯定有权力对待中国注册的公司进行处罚,但是瑞幸在中国注册这些公司并非在美国上市的上市主体。这样的话呢,处罚什么样的主体?是处罚他的上市公司主体还是处罚它在中国的运营的公司的主体?

  因为瑞幸在中国注册的公司,中国监管部门可以处罚,但他又不是上市公司,只是在中国运营的一些公司,那么工商部门处罚他,他存在这个违法经营之类的可以处罚,但是证券监管部门如何处罚这些公司,是个问题。

  这个长臂管辖确实是一个新的探索,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其实就会有种种的新问题,导致落实下来应该还是比较难的。因为各国都是有自己的司法主权的范围适用的区域,其实严格来讲,瑞幸咖啡这种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其实已经有现成的管辖的机关,以及相应的法院和监管部门。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监管部门再如何进行监管?这确实是一个比较值得探讨的问题。

  “当然中国监管部门的长处或者方便之处在于是这些在美国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或者主要经营地在中国,在调查方面中国方面是更有优势的。所以我个人认为,可以通过司法协助的国际合作方式来进行调查,应该是相对来讲不太容易和目前的司法管辖引起冲突或者重叠的一种监管方式。”郝俊波说。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