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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长城影视”变更为“*ST长城”

2020-06-22 15:07:26 证券市场红周刊 

在6月19日临时停牌一天后,“长城影视(002071,股吧)”于6月22日如期复牌。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是,复牌后“长城影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名称正式变更为“*ST长城”。

信息显示,长城影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长城影视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9日停牌一天,自2020 年6月22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5%。

二级市场方面,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交易日,*ST长城开盘即跌停,报价2.38元。

记者复盘发现,近期*ST长城的公告披露常现利空意味。今年4月1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长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长城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10日收盘时持有*ST长城,并在2020年4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不久,4月21日,*ST长城又因存在违规行为,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明,长城影视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子公司股权冻结信息披露不及时。*ST长城持股100%的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所持上海玖明100%股权、上海胜盟100%股权于2019年5月7日被冻结,并于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案金额1000万元。上海玖明和上海胜盟均为*ST长城主要资产,上述股权冻结事项达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规定的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ST长城于2019年8月27日才进行临时公告。

二、诉讼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ST长城2019年4月4日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3起诉讼实际于4月29日披露,4月12日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5起诉讼实际于6月1日披露,5月6日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3起诉讼实际于5月15日、6月1日和6月15日披露,7月30日触及信息披露义务的3起诉讼实际于9月16日披露。

被立案调查及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余,*ST长城的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下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ST长城实现营业收入49,077.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6.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75.6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6,282.3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0.11%。

关于经营数据大幅下降的原因,*ST长城称受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的影响,加之新业务与新渠道开拓缓慢,2019年度部分子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此外,受上游行业效益放缓及融资环境下行的影响,公司融资费用及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有所提高。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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