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天:二审维持原判!投资者依法索赔再获支持

2020-06-29 15:10:32 证券市场红周刊 

6月29日,记者自公司公告处获悉,针对投资者诉上海普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示范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对上海普天下达判决书,法院认为本案一审判决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应予维持。

今年4月20日,上海普天披露投资者诉上海普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示范案件一审判决情况,上海金融法院认定告上海普天在2014年年报中对当年利润和收入进行虚假陈述的行为,构成证券侵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依法判罚上海普天向数名投资者做出七千多至五万多数额不等的赔偿。一审判决后,上海普天提起上诉。6月17日,上海普天收到上海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今,上海普天投资者索赔案二审的胜诉,也令符合条件却尚未行使索赔权利的投资者建立信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3月21日-2017年1月18日期间买入*ST上普,并在2017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历史信息显示,投资者可以依法对上海普天起诉索赔的依据,是该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调查认定,为弥补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2014年9月至11月,上海普天与上海晟飞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进行2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1783.1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73万元;2014年11月,上海普天与上海成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进行1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3.67万元。上述3笔三方贸易共导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4261.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73.68%。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普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上海普天是一家所属行业为通信设备制造业的公司。此前,由于2015年至2018年连续亏损,上海普天已主动退市。据《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向专业律所了解到的信息,虽然上海普天已经退市,但投资者的维权索赔仍可进行,当下维权正当时宜。《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建议符合上海普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都可提交索赔资料,以便更快的启动索赔程序,尽早获赔投资损失。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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