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ST安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2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与第三款规定,我局拟决定:一、对安通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二、对郭东泽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罚款60万元;三、对郭东圣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罚款60万元;四、对李良海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五、对王经文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一、对郭东泽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二、对郭东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三、对李良海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公告,郭东泽与郭东圣是兄弟关系,为安通控股控股股东。据公告,郭东泽为时任董事长,郭东圣为时任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编辑 岳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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