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顽疾”难除 多家上市药企涉虚开发票事件

2020-07-11 09:16:11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阎俏如 北京报道

近日,福建税务部门发布数份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位于该省的60余家公司因虚开发票被处理。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梳理发现,这60余家公司大部分为咨询、营销类公司,均因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处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大多数为推广服务费、咨询费、市场调研服务费等,其中很多公司的虚开发票金额已达到涉嫌虚开发票犯罪,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这些虚假发票的开票对象大多数为医药类企业,且多家上市公司牵涉其中。

公告显示,福建岂奈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0份,合计金额1048.74万元,税额合计31.46万元,价税合计1080.20万元,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医药信息咨询费、会议费、推广服务费等,受票企业:辰欣药业(60336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为虚开发票。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衡制药”)则涉及到多起虚开发票事件中。公告显示,福建菀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福建榕坝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建远林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3月至7月期间,在未与天衡制药发生真实劳务交易的情况下,分别开具给天衡制药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35.83万元、9.71万元、29.13万元,应税劳务名称包括会议费等,均为虚开发票。

天衡制药是福安药业(300194,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达7.21亿元。

事实上,此次公告中接受虚开发票的企业遍布全国,甚至包括远在吉林的药企。福建茹岐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019年5月至2019年8月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59份,涉及吉林敖东(000623,股吧)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为:推广费、市场策划费、服务费、财务顾问费、税务咨询费等,金额549.60万元,税额16.49万元,为虚开发票。

据业内人士介绍,“两票制”实行后,药品流通环节的回扣、返利等费用无法再像过去那样通过多次开发票进行利益分配,随之而来的则是许多药企以咨询费、会议费、营销费等名义大量、大额开具虚假发票入账,进而推高了销售费用。

吉林敖东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销售费用13.2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2.97%。其中主要项目包括广告、宣传费4亿元,差旅费3.82亿元,市场维护费2.92亿元等。

吉林敖东年报中没有列示供应商的具体名称,对于上述虚假发票是否入账的问题,吉林敖东方面回应记者表示,经过认真核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及其员工没有涉及到上述事项。目前并未查到提问中涉及的票务账款及入账信息,所以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影响,亦不存在其他事项。

同时,吉林敖东方面表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合法合规,明确要求子公司及员工遵纪守法,禁止出现影响公司形象的不良事件发生。

尽管都归为销售费用下,但每家公司的各类费用名目并不相同。

福安药业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销售费用12.1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3.14%,其中主要项目为学术推广费,达到10.99亿元。

辰欣药业2019年销售费用达到13.0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31.68%,其主要项目则为学术培训及专业化平台建设,达到11.23亿元

对于上述虚假发票是否入账的问题,辰欣药业和福安药业方面暂时未对记者采访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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