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未在财报签字 *ST同洲收函:失联了?确认没?

2020-08-28 15:15:2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8日电 28日,深交所向*ST同洲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是否已确认失联等。

8月27日晚间,*ST同洲在半年度报告中提示称,未能与法定代表人袁明取得联系,半年度报告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来源:*ST同洲半年度报告

对此,深交所要求*ST同洲认真核查并补充说明如下内容:

第一,法定代表人袁明未在半年度报告签字并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情况,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

第二,公司是否已就半年报披露等事项提前与法定代表人袁明沟通,法定代表人袁明是否已确认失联、具体失联的时间及确认依据,确认失联是否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第三,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深交所要求*ST同洲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9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开资料显示,*ST同洲成立于1994年2月3日,所属数字视讯行业,主营业务为智慧家庭产品与服务。今年5月6日起,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简称由“同洲电子(002052,股吧)”变更为“*ST同洲”。

*ST同洲还在当时的公告中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股票将自披露2020年经审计年度报告之日起暂停上市。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仍不能扭亏,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半年报显示,上半年*ST同洲实现营业收入1.82亿元,同比下降66.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168.97万元,同比下降409.11%。

早在2019年10月25日,同洲电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后,同洲电子董监高多人先后辞职。先是在2019年11月11日,同洲电子公告称,收到副总经理王健峰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今年1月13日,同洲电子董事陈友递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2月21日,同洲电子公告称收到财务总监游道平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4月16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贺磊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此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值得一提的是,当天,董事、董事长刘灿同样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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