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两亿负债抵消存疑,供应商无证销售、保荐人违规被罚

2020-10-19 13:56:55 和讯名家 

  来源:壹财信

  作者:白羽

  9月3日,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和美康")拟科创板上市获得上交所受理,本次IPO拟发行新股不低于34,469,376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融资金额7.50亿元。

  《壹财信》发现,嘉和美康此次IPO疑或"负重前行":报告期内连续亏损,管理与销售费用高企,负债与坏账持续增长,虽不存在依赖大客户但赊销严重,合并报表抵消负债超2亿元;而供应商暨大客户还因无证销售被罚,保荐人受到监管部门处罚。

  费用高企、负债攀升

  2亿元负债抵消存疑

  嘉和美康是国内最早从事医疗信息化软件研发与产业化的企业之一,长期深耕临床信息化领域,在临床医疗信息化领域拥有长期的领先优势。其客户遍布全国覆盖医院1,300余家,据IDC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嘉和美康在中国电子病历市场中连续六年排名第一。

  据招股书,嘉和美康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在2017-2019年、2020年1-3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612.32万元、25,630.34万元、44,376.70万元和2,566.34万元。

  但嘉和美康至今都没有摆脱亏损的窘境,出现了连年亏损和现金流持续"缺血"的情况。

  从招股书披露的财报分析,营业成本攀升和费用高企或是导致嘉和美康持续亏损的原因之一。

  招股书中列举了东华软件(002065,股吧)、卫宁健康(300253,股吧)、万达信息(300168,股吧)、创业慧康(300451,股吧)、东软集团(600718,股吧)、思创医惠(300078,股吧)、麦迪科技(603990,股吧)、和仁科技(300550,股吧)共8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由于嘉和美康目前处在业务快速增长而营收规模仍较小的阶段,报告期内其管理费用率和销售费用率均高于上述公司平均值;同时,嘉和美康的资产负债率也高于同行业均值,且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

  (数据来自招股书和同花顺(300033,股吧))

  另外,嘉和美康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据招股书,2017-2019年嘉和美康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合计占比分别为22.14%、19.28%、14.31%,并不存在大客户依赖现象,但嘉和美康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都在65%以上,赊销情况比较明显,坏账准备金额也较高。

  (截图来自招股书)

  并且嘉和美康的"高龄"应收账款还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嘉和美康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已从期初的945.49万元增长至2,945.07万元,占比从5.59%提升至13.74%,这部分款项或难以收回都已按100%计提坏账准备。而此前嘉和美康早就被各类损失拖累,报告期内其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以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达6,153.32万元。

  除上述问题外,《壹财信》还注意到,嘉和美康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两亿负债在合并报表中被抵消。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嘉和美康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1.69万元、33.13万元、21,781.00万元、21,962.72万元,同期合并报表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41.33万元、502.33万元、21,526.04万元、675.31万元。

  "其他应付款"这一科目在2019年和2020年第一季度都存在母公司数据高于合并报表的情况,差距最大的2020年第一季度其他应付款在合并后少了21,287.41万元。

  招股书披露,其他应付款具体分为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关联方资金、押金及保证金、报销款、往来款、代收款、其他,而上述合并数据中超过两亿元的负债抵消或需要嘉和美康披露具体的内容。

  供应商无证销售被罚

  保荐人被出具警示函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嘉和美康的第一大供应商均是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仪器");且中国仪器在2017、2018年还分别是嘉和美康的第四和第一大客户,但无论是作为供应商还是客户,招股书均未披露双方之间的具体交易内容。

  招股书显示,嘉和美康向中国仪器的采购包含了向其控制的北京中仪万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仪")和中仪英斯泰克进出口有限公司,但北京中仪曾涉无证销售受到处罚。

  据西环保辐射罚字[2018]第002号文件显示,2018年11月8日北京中仪因"无许可证销售射线装置"的行为被北京市西城区环境保护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合计2.03万元。

  因招股书未披露北京中仪向嘉和美康提供的具体产品或服务内容,不知此次处罚涉及到的产品是否销售给嘉和美康。

  此外,本次IPO与嘉和美康"携手"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人近期也有一份处罚在身。

  嘉和美康此次IPO聘请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而华泰联合以及签字保荐代表人之一的孔祥熙因另一项目违反了多项规定被证监会出具了警示函。

  (截图来自证监会官网)

  据该处罚决定,华泰联合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未能对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报告书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验证,而孔祥熙、程益竑、邵劼作为财务顾问主办人,对华泰联合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孔祥熙等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多事之秋"的嘉和美康能否如愿登陆科创板,《壹财信》也将继续保持关注。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壹财信。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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