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2 月 1日丨*ST力帆(601777.SH)公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于2020年11月30日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和力帆股份(601777,股吧)参股公司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东9家关联公司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置业有限公司、重庆润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润益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扬帆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春如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裕途商贸有限公司、重庆力帆矿产品有限公司(“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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