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2月15日丨*ST中天(600856.SH)公布,2020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文件。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系上海朝阳永续菁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黄博、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盛世浩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中天资产持有的公司9262.06万股及孳息(以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轮候冻结,本次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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