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1月5日,*ST新光(002147)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1)浙07执7号,被执行标的约3.01亿元人民币。当前,新光集团被执行人信息共4条,被执行总金额约22.93亿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