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泉(600212.SH):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2021-02-25 18:39:36 格隆汇 

格隆汇 2 月 25日丨*ST江泉(600212.SH)公布,公司因2018年、2019年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江泉实业(600212,股吧)”变更为“*ST江泉”。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2亿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4.08万元,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20.36万元。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7条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责任编辑: HN66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