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证监会
公告称,发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李维嘉、
李超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翼捷股份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国金证券(
600109,
股吧)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赵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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