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进一步明晰硬科技标准 保荐机构如何把好入口关?

2021-04-19 05:52:37 第一财经日报 

 

  科创板评价体系升级,突出“硬科技”特色,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4月1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配套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1年4月修订)》(下称《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创板支持方向、行业领域,并细化了对发行人科创属性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披露和核查要求。

  在此次《指引》和《暂行规定》的修订内容中,市场最为关注两点新增内容,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二是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另外,新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科创板申报及推荐工作要求。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完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将使科创板进一步聚焦“硬科技”,同时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综合研判科创属性,也凸显了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理念。

  那么,作为中介机构的券商保荐机构又将如何调整适应?多位券商人士认为,保荐机构要先深入理解、切实把握新的政策要求,对企业的科创属性进行重点核查、综合判断,不断改进核查方法、提升核查能力和水平,以把好立项和内核关,将真正具有“硬科技”特色、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推荐给科创板。

  聚焦两项新增内容

  修订后的《指引》在原有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的“3+5”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基础上,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这一常规指标,形成“4+5”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这一修订充分重视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使指标体系更科学和完善了。”海通证券(600837,股吧)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许灿对第一财经称。

  国泰君安投行事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许业荣表示,目前科创板申报和在审企业中,部分企业研发费用指标刚刚过线,而研发人员数量与研发投入、收入规模相比差距较大,此次科创属性新政从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上进一步统一量化标准,进一步夯实科创企业的“硬科技”实力客观判断标准。

  那么,在目前申报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中,达到“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这一条件的企业多不多?

  许灿认为,对于科创属性突出的企业,研发人员占比一般都在1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60%~70%。而对于偏传统的以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由于员工总数大、基数高,要达到10%的要求可能有一定的困难。总体而言,因为目前申报的企业主要还是科创属性突出、研发投入包括人力投入大的企业,大部分申报企业能够达到这一标准。

  市场的另一大关注点在于,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分类界定科创板行业领域,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即: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这更是表明一种态度,是对科创板定位(要服务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种强调,有较强烈的政策导向意味。”许灿同时对如何理解“限制”的界限进行分析称,限制不等于禁止,这个界限需要综合把握,要看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是否突出,是否紧密围绕国家战略确定的科技发展方向,而且还要看具有“硬科技”特色的业务在企业收入中的比重等。

  在许业荣看来,负面清单制度首先体现突出性,优先鼓励对相关核心行业领域的“硬科技”企业予以全力支持;其次体现倾向性,在负面清单中的、明显不符合推荐方向的,严格禁止;最后,对金融科技、模式创业等深度融合企业,一方面虽然需要产业升级方面的支持,但还是需要从严把关限制,紧盯入口端。

  修订后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先进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成果转化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等的科创企业上市,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国信证券(002736,股吧)副总裁谌传立表示,通过建设高质量科创板,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压实保荐机构核查把关责任

  除进一步明确科创板坚守“硬科技”的定位外,修订后的规则也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对科创板定位的核查把关责任。

  《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保荐机构应围绕科创板定位,对发行人科创属性的认定依据和相关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核查时应当结合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应简单根据相关数量指标得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结论。

  此外,《暂行规定》取消了“暂未达标”企业的申请安排。据第一财经了解,原因在于,在实践中发现,科创属性未来能否达标通常较难判断,申报企业和保荐机构把握较为谨慎,很少适用该安排。同时,科创板审核时限预期明确,审核时效对企业实际影响有限。

  中金公司投行业务负责人王晟表示,此次规则修订更加明确了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说明、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有利于保荐机构围绕国家战略确定的科技发展方向和内容、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突出的企业,结合在各细分行业领域的领先性、市场认可度高等方面,筛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硬科技”企业,并推荐到科创板上市。这将进一步促进科创板扛起科创的大旗,为“硬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快速通道。

  谌传立认为,建设好科创板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把服务的理念贯穿到市场推广、企业申报、审核、注册等各个环节,其中,中介机构要提高服务能力、传递政策和监管理念。

  “从投行执业角度,可以把这次修订看做是政策环境的一种变化,对业务开展需要做出一定的调整。”许灿称。

  许灿认为,从投行而言,首先需要深入理解、切实把握新的评价指引所体现的政策导向和具体要求,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引导企业理解科创板定位,协助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判断适合的申报板块,指导科创板申报企业做好科创属性自我评估,并确保其评估的客观性。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多维度综合分析判断,在此基础上把好立项和内核关,把真正具有“硬科技”特色、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推荐给科创板。

  华泰联合证券合规部总经理邵年称,将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紧密围绕国家战略确定的科技发展方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企业的科创属性进行重点核查、综合判断,不断改进核查方法、提升核查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荐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突出的企业至科创板上市,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守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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