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财务资助,精测电子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1-07-02 15:53:17 和讯股票  孙士盛

  2021年7月1日,深交所向武汉精测电子(300567,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精测电子”)发出监管函。

未及时披露财务资助,精测电子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根据深交所监管函,2019年8月5日,精测电子与其控股子公司武汉精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武汉精鸿”)签订《临时资金借用协议》,协议规定精测电子向武汉精鸿提供不超过33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协议签订后三年。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精测电子先后向武汉精鸿提供财务资助1350万元、3000万元、29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10日,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900万元。

未及时披露财务资助,精测电子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据市场公开信息,精测电子成立于2006年4月,主要从事显示、半导体、新能源检测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7亿元,同比增长6.45%;实现利润总额2.50亿元,同比下降19.17%。2018年3月23日,为了扩展公司在半导体测试领域的布局,精测电子与韩国IT&T合资成立武汉精鸿,聚焦自动检测设备领域,主要生产存储芯片测试设备。精测电子为其最大股东,占股比例达到68.42%。

  深交所监管函指出,精测电子未就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到2021年6月10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同时提醒精测电子董事会应及时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就二级市场反应看,截至2021年7月2日收盘,精测电子报价于54.66 元,较当日开盘价57.50元下跌6.87%。

(责任编辑:孙士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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