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002430,股吧)”)拟公开发行可转债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2021年1月,杭氧股份发布公告,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18亿元,用于“吕梁杭氧气体有限公司50,000Nm3/h空分项目”等6个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募投项目,证监会要求杭氧股份披露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则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
关于财务流动资产,证监会注意到杭氧股份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长;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同时预付账款余额也较高。
对此,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杭氧股份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与同行业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情形;各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一致,是否存在库存积压情况;各期末预付账款余额是否与申请人业务规模相匹配。
关于非流动资产,证监会要求披露杭氧股份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情形,对比目前财务性投资总额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大、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
除以上事项外,证监会还要求杭氧股份披露有无参股含有房地产业务企业的情况;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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