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合计超6,000万元,东方能源被开监管函

2021-07-21 16:57:05 和讯股票 

  7月20日,因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深交所对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000958,股吧)”)下发监管函。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合计超6,000万元,东方能源被开监管函

  根据东方能源2020年年报,深交所发现,报告期内,其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经纪”)在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指定的银行开设资金管理账户并进行资金存取,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去年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944.81万元。

  此外,东方能源原孙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去年为控股股东关联方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垫工资及社保费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50.78万元。

  经计算,上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6,295.59万元,占东方能源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38%。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合计超6,000万元,东方能源被开监管函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能源成立于1998年,是国家电投旗下的京津冀区域能源企业,也是石家庄市主要热力供应企业,次年于深交所完成上市。主营业务为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

  2019年,国家电投筹划对东方能源进行资产重组,后经东方能源收购资本控股100%股权,并通过资本控股持有国家电投保险经纪100%股权、国家电投财务24%股权、百瑞信托50.24%股权、先融期货44.20%股份以及永诚保险6.57%股份,其经营范围扩展至保险经纪业务、信托业务、期货业务、财险业务、财务公司业务。目前,东方能源已形成“能源+金融”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

  资产重组前,经国家电投官网信息显示,电投资本是国家电投100%全资控股的公司。其成立于2012年2月,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一直作为国家电投金融服务中心、金融资本运作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价值创造中心,承担着统一管理金融资产和股权,负责金融企业整体协同运作等职能。

(图片来源:爱企查)
(图片来源:爱企查)

  因此,关于涉及子公司的资金占用事项,东方能源表示,主要系由于收购前,为按照央企资金管理惯例,国家电投为加强二级单位资金运用监控,在保障成员单位自由存取的前提下,资本控股及保险经纪各在国家电投指定的银行开设一个资金管理账户,且正常进行资金存取以及正常收取银行存款利息。

  而重组完成后,为严格落实《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要求,去年4月,资本控股及保险经纪已将上述账户余额全部划转至其他银行账户,资本控股已注销上述银行一般户,保险经纪上述银行基本户已解除资金管理关系,不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然而,对于上述第二项资金占用事项,东方能源称其在2019年年度审计时发现,随后立即纠正,所有资金并已于当年度审计报告日前收回。对此,董事会高度重视,并表示会进一步加强对金融业务的管理,确保新收购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相关法规要求。

  但不论事项的原因和情况如何,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并要求东方能源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据悉,目前上述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于2020年4月清偿完毕。

(责任编辑:祁昱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