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沈阳商业城(60030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今年6月,商业城发布再融资公告,拟定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0.53亿股,计划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根据公告,商业城本次定增发行唯一对象为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领先半导体”),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55元/股。
对此,证监会要求商业城说明深圳领先半导体的股权结构,与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控股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认购资金来源情况,控股股东是否违背同业竞争承诺。
财务方面,商业城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报告期各期末持续亏损,净资产持续为负,各期末资产负债率持续高于100%,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达118.89%。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仅1949.35万元,但短期负债高达9.6亿元,同时存在大金额的其他应付款。特别是,商业城2020年年报被出具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证监会要求商业城披露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短期借款较高的原因,短期借款用途;未来是否可能退市。
另外,商业城拟出售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沈阳铁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99.82%股权,并拟向茂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崇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但此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计划因股东大会未通过而终止。
证监会关注其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原因和股东大会相关表决具体情况,以及商业城终止上述方案后立即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因;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募集资金资金到位后是否会用于或变相用于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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