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对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出具警示函。
公告内容显示,新鸿辉将持有的高乐股份股票在海通证券(600837,股吧)进行股票质押融资,到期时却未按约回购。
2021年3月9日至12日,海通证券对新鸿辉质押的部分股票进行违约处置,导致新鸿辉减持高乐股份股票947.2万股,占高乐股份总股本的1%。
新鸿辉在知悉质押股票可能因未按约回购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下,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持股份被强制平仓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对此,广东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新鸿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高乐股份的公告信息显示,新鸿辉除了因质押融资到期未按约回购被迫减持947.2万股外,在6月份还进行过主动减持。
2021年6月30日,新鸿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高乐股份 9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0%。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新鸿辉前后两次减持间隔刚好3个月,且两次减持规模均精准控制在1%。6月30日减持之后,新鸿辉仍持有高乐股份11558.41万股,占高乐总股份的 12.20%,且其持有的全部高乐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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