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轮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公告得知,佳通轮胎于2020年6月30日、12月29日分别召开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均未获通过。并在此情形下,佳通轮胎年报显示2020年度实际发生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为37.71亿元,经查,其未按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披露。
连续两次提案被否,仍按议案计划执行
2020年6月30日,佳通轮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审议的12项议案中,6项议案未通过审议,其中包括《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该计划投票情况:参与表决总票6620.88万票,其中反对票4513.78万票,占比达68.17%。
此次股东大会,佳通轮胎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陈应毅、彭伟轩、林新宇、廖玄文未出席;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董民、方成未出席。
同年,2020年12月29日,佳通轮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被否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再次原封不动的被单独提出,不出所料,也被否决:参与表决总票5879.71万票,其中反对票3835.44万票,占比达65.23%。
这次临时股东大会,佳通轮胎仅3成高管出席,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陈应毅、彭伟轩、林新宇、廖玄文、杜宝财、孙晓屏未出席;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董民、方成未出席。
尽管两次提案未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佳通轮胎仍然选择铤而走险。
根据佳通轮胎2020年年报披露,其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仍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
来源:佳通轮胎2020年年报
对此,佳通轮胎解释为,日常关联交易在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必须的、是无法避免和解决的,在没有完善的解决方案之前,若停止关联交易,不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2020年佳通轮胎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仍继续与关联人在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方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7.71亿元。
证监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各方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信披规定。
议案不过不罢休,股东大会再提及
一而再,再而三。佳通轮胎在今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10项议案中,不但包括未经授权仍进行交易且未实施前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还包括新一年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且戏剧性的都未通过。
此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2.08亿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议案获其中53.10%反对票;《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反对率为53.43%。
另外,佳通轮胎高管出席情况仍未改善,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陈应毅、彭伟轩、廖玄文、林新宇、杜宝财、孙晓屏未出席;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董民、方成未出席。
议案审议结果再次不通过,佳通轮胎将何去何从,犹未可知。
附录:《佳通轮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来源:佳通轮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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