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2-01 02:17:39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002211,股吧)公告编号:2021-11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形成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至2021年12月1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B2栋1703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徐国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黄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顾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选举符晓兵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邱云锋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议案1-2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上述议案第3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特别说明:

1、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第2项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第1-3项时,将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和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B2栋1703室)证券部,邮编:20023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036071

传真:021-64036081-8088

联系地址: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B2栋1703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张雨人

电子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11

2. 投票简称:宏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5,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至2021年12月1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1)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3)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5)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0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许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许茹女士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其他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许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许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等相关事宜。

许茹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其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并将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许茹女士的辞职生效。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收到辞职报告2个月内尽快完成增补职工代表监事等相关事宜,在公司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前,许茹女士仍将按照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许茹女士此次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许茹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周军先生、张雨人先生,独立董事王华先生和董红曼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殷燕女士、周建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此前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以及《关于监事会主席及部分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监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故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董事、监事之前,上述董、监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周军先生、张雨人先生、王华先生、董红曼女士、殷燕女士和周建华女士在担任董事、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关于拟补选董事、监事的情况

(一)拟补选董事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黄俊先生、徐国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顾其荣先生、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黄俊先生、顾其荣先生、许良虎先生系在离任本公司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公司认为前述人员在此前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在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且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公司后续运作,故其提名事项。前述人员在此前自公司离任后未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拟补选监事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符晓兵先生和邱云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俊先生、徐国兴先生简历

1、黄俊,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4月出生,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分公司技术研发部主管、生产部副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9月,担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春源分公司生产部经理职务;2018年4月到2019年6月,担任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安环部经理、项目经理职务。

黄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黄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徐国兴,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77年10月出生,曾任中信银行职员,2012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时田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任安志(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徐国兴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其荣先生、许良虎先生简历

1、顾其荣,男,汉族,1951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12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纪检组长、副院长、调研员;2012年1月至2016年1月,任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月至2021年1月,任江苏唯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江苏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新泉股份(603179,股吧)(603179),泛沃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恒顺醋业(600305,股吧)(600305)监事。2013年7月至2019年6月曾任宏达新材(002211)独立董事。

顾其荣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顾其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顾其荣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许良虎先生,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大学副教授。1986年7月至今,历任江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兼管理办公室主任。(2001年6月至2006年6月任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2006年6月至2014年6月任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主任,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任江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PAcc)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兼中心办公室主任);曾任江苏苏润高碳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鼎胜新材(603876,股吧)(603876)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东方电热(300217,股吧)(300217)独立董事,曾任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镇江市价格听证员。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曾任宏达新材(002211)独立董事。

许良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许良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许良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监事候选人符晓兵先生、邱云锋先生简历

1、符晓兵,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3月起就职于东莞得霖硅胶制品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工程师;2012年3月起就职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液体硅橡胶车间主任。

符晓兵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符晓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邱云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05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9月起就职于东莞东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历任仓库主管,PMC主管;2011年6月起就职于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曾任销售专员、现任销售部门经理。

邱云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其他惩戒,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邱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 选举符晓兵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选举邱云锋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此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张雨人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选举徐国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选举黄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二)《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选举顾其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选举许良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计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119)。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张泓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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