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000571.SZ)收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13份《民事判决书》

2021-12-13 17:00:05 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ST大洲(000571.SZ)发布公告,该公司前期已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共83起,涉案金额合计1139.5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中又有13起一审已判决。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收到了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13份《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224-229、238、381-385、455号),判决情况:

(一)其中《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224号)判决情况:

“原告:钟臣,被告:新大洲。判决如下:1、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行为给原告钟臣造成的经济损失12501元;2、驳回原告钟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3.02元(钟臣已预交),由被告新大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其中《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238号)判决驳回原告江山红的诉讼请求外,其他11份《民事判决书》除金额外文字内容同《民事判决书》((2021)琼01民初224号)。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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