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拟试点 部分头部券商或无缘

2022-01-10 04:38:25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王砚丹 每经编辑 何剑岭

1月7日晚间,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拟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并自即日起就《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做市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做市规定》共17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做市券源安排、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证监会表示,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做市规定》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该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做市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能充当做市商的券商提出了十项准入要求。其中,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是硬性要求。

提出三个方面严格要求

《做市规定》起草说明称,通过试点方式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利于积累经验,稳步推进改革。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从事做市交易业务,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鉴于做市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对证券公司业务、系统、人员、风控等方面要求较高,《做市规定》要求对公司是否具备做市业务能力进行评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评估测试的,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由中国证监会核准业务资格。

在做市券源方面,证券公司可使用自有股票、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股票,或其他有权处分的股票。

此外,由于做市交易业务与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会有利益冲突,也可能会给做市商带来一定风险,为此,《做市规定》对试点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三方面严格要求:一是完善业务隔离制度,防止敏感信息不当流动,严防利益冲突;二是建立健全做市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决策流程、制衡机制,确保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做市交易业务管理,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和反洗钱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做市规定》起草说明称,引入做市商交易机制有助于平抑市场波动、增加市场活跃度,但也可能会助涨助跌,加剧市场波动。为此,《做市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试点证券公司从严要求,包括将做市交易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做好业务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异常交易监控机制,报备专用账户,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全方位监控,防止对市场稳定造成影响;参照自营持有股票标准计算和填报风控指标,原则上科创板做市持股不超过5%,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具体业务规则中明确;处理好突发事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

满足十项条件才能入选

值得一提的是,《做市规定》明确规定了证券公司参与科创板做市业务的准入条件,有十项之多。具体如下:(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二)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三)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四)最近18个月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五)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六)具备与开展业务相匹配的、充足的专业人员,公司分管做市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首席风险官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七)科创板做市交易业务实施方案准备充分,技术系统具备开展业务条件,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评估测试;(八)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年内未因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资产管理等业务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九)公司近一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的信息安全事件;(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证监会还指出,相关高管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经验和执业经历年限等具体要求,拟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配套业务规则中明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经过统计后发现,能满足全部十项要求中“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两项硬性要求的券商已经不多,粗略估算只有25家,甚至一些头部券商也很有可能喝不到“头啖汤”。

如果科创板实施做市交易试点发生在2022年7月证监会公布最新分类评价结果之前,那么能同时满足“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100亿元”“最近3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含)以上”,即2019年、2020年、2021年分类评价均为A类A级以上的券商有:招商证券(600999)、浙商证券中国银河(601881)、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600030)、中银证券、兴业证券(601377)、申万宏源(000166)证券、天风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601688)、华西证券国金证券(600109)、国开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002736)、东方财富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601555)、东兴证券方正证券(601901)、财通证券光大证券(601788)。

而一些耳熟能详的头部券商很可能和首批科创板做市商试点失之交臂。如海通证券(600837)因2021年只获得BBB评级、广发证券(000776)在2020年被评为BBB,而无法参与首批科创板做市试点。此外,上市券商中的红塔证券长城证券等净资本超过100亿元的券商,也因未满足“连续三年A类A级”而无缘首轮科创板做市。

不过,如果科创板首批做市在2022年7月证监会披露本年分类评价结果后再推出,那么部分2019年未获得A类A级、但2020年和2021年均满足A类A级以上条件的券商,如果在2022年获得A类A级,则也有望获得首批试点资格。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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