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2月16日丨宏达新材(002211)(002211.SZ)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燕杰为公司财务总监,分管财务条线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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