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有“农村电商第一股”“农村版淘宝”之称的汇通达网络正式亮相港股。
虽头衔闪亮,但汇通达网络“龃龉”并不少:IPO前夕被子公司接连控诉,涉嫌为上市制造交易流水,疑似虚增营收。资金核查日渐被重视下,该公司财务合规与否,值得投资者注意、警惕。
诉讼不断 多笔“神秘”贷款入账
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一定程度反映公司治理水平。而拥有上千家成员企业的汇通达网络,却频与子公司泰安市汇丰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达”)闹上法庭,令人啼笑皆非。
图源:天眼查
天眼查显示,汇丰达成立于2015年,由汇通达网络持股60%、刘霞持股40%,王勇担任法定代表人。
图源:天眼查
2021年以来的多笔诉讼均指向汇通达网络或有虚构交易流水之嫌。且以2021年5月披露的《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王刚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为例详解:
2019年7月15日,王刚向网商银行借贷109.2万元,收款账户为汇丰达,推荐人则是汇通达网络,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贷款分批次发放:第一笔21.8万元到账后,汇丰达将该款与其账户内原有资金共计120万元,以货款名义,转账给东平县开心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公司”)。随后,开心公司将上述款项转账至案外人王飞。该笔款项又通过王飞的账户,以货款的名义转账给汇通达网络。
第二笔54万元到账后,重复上述路径。
这两笔贷款路径为:网商银行→汇丰达→开心公司→王飞→汇通达网络。(以下简称“路径1”)
最后一笔贷款33.4万元发放后,汇通达网络资金上收将其提取至其公司账户。
可见上述百万元贷款,或辗转多手摇身变成“货款”、或直接资金上收,最终都入账汇通达网络。
经检索发现,笔者发现类似例子并不少。《刘敏、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7月9日,刘敏贷款19万元,紧接着被汇通达网络全部上收;仅时隔6天后,2019年7月15日,刘敏贷款48.2万元,后执行路径1。
图源:裁判文书网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刘伟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7月15日,刘伟分别借贷36.2万元、62万元,并和王刚的第一笔贷款合计120万执行路径1。此外,该案还提及大量自然人从网商银行贷款,当天即被汇通达网络直接上收的情况:
图源:裁判文书网
经统计,这些贷款集中存在于2018年至2019年9月,可累计金额661.33万元。
虚构流水还是财务管理?说辞不一
背后的目的是什么?
仍是以王刚案为例,109.2万元贷款到期后,王刚未偿还,汇通达网络代偿并起诉王刚要求追偿,其主张: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模式形成借款关系,王飞向汇通达网络账户转账系代汇丰达偿还借款;资金上收则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账户中暂时没有使用的资金,进行专门管理。
图源:裁判文书网
之所以推荐多个自然人贷款,汇通达网络在刘伟案表示,是为了向长期在汇丰达购买家电的刘伟提供相应资金支持。
图源:裁判文书网
不过,汇丰达说辞截然不同,称其系汇通达网络子公司,为推动汇通达网络上市,其公司按照汇通达网络要求,通过多次、多笔向该公司汇款的形式制造交易流水,所以借用开心公司和王飞的银行账户,其与开心公司就120万元和54万元的款项并无真实交易。
图源:裁判文书网
汇丰达表示,类似制造流水的操作并非首次。王飞银行账户转账回单及交易明细显示,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9月17日,他一共向汇通达网络转账539.97万元。
图源:裁判文书网
王刚、刘伟本人均是名义贷款,最终用途则是被汇通达网络资金上收或偿还贷款。至于资金上收的行为,汇丰达控诉,这是汇通达网络“作为控股股东随意提取资金,使公司资金财产完全混同,双方资金流水和业务量巨大,我单位就是被利用的工具”。最终同样指向制造流水。
图源:裁判文书网
据汇丰达统计,成立以来至2019年9月,汇通达网络下拨资金4329.88万元、上收资金8760.52万元。资金上收后,汇丰达银行余额屈指可数,汇通达网络存在滥用控制权、资金控制、财务混同等情形。
图源:裁判文书网
不过,刘敏案中,汇通达网络质证人否认,称从未要求汇丰达与其他人恶意串通虚假做财务流水。
图源:裁判文书网
上述多起关联案件,最终均被法院认定所借贷款由汇通达网络支配、使用,故还款后无权再对贷款人进行追偿。
猫腻不断?中间人物或为关联方
由此,引发的疑问是:汇通达网络究竟有没有涉嫌制作交易流水,进而虚构营收和利润?
而将“贷款”转变为“货款”的开心公司和案外人王飞,充当的又是一个怎样的角色?
根据判决书,王飞相当于中间倒手的“工具人”。他作为证人表示,自己与开心公司、汇通达网络均没有业务关系,收款与汇款均听从汇丰达安排,目的仍是“汇通达网络上市”。
图源:裁判文书网
王飞因业务关系与汇丰达的股东刘霞认识,其经营的多发商贸公司则是汇通达网络的会员店。或许因为这层“熟人”关系,汇丰达多次借用王飞账户向汇通达网络汇款。
在天眼查搜索发现,王飞所经营的多发商贸公司全称为泰安市多发商贸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注销,而王飞本人则从2020年9月起便不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图源:天眼查
图源:天眼查
同日新增董事范纪强,巧合的是,此人曾是汇丰达股东、发起人、经理,但在2017年4月退出。
图源:天眼查
另一巧合之处则在于,泰安市多发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变更经营地址,变更前为“泰安光彩大市场泰山区1#-26号”,而汇丰达经营地址则为“山东省泰安光彩大市场泰山区1#-26,28号 ”,也就是说,两家公司位于同一地点。
图源:天眼查
这是否可以认定,王飞与汇丰达存在关联关系,甚至是“自己人”?
而开心公司,据天眼查,其成立于2017年,法定代表人为贾红英,和汇丰达注册地均位于山东省泰安市。
图源:天眼查
以A股为例,资金流水核查是IPO的重要环节。西南证券(600369)股权并购审核部魏海涛撰文指出,资金流水核查目的主要是三个方面:防止发行人通过自我交易的方式进行收入和利润的造假;防止发行人在体外支付成本费用,从而虚构利润;防止发行人通过虚假交易侵占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
魏海涛提示,其中,发行人与外界客户、供应商、关键自然人之间大额、异常的资金往来,通过间接的方式来虚构收入和利润等,需要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予以高度关注。
笔者曾就上述诸多疑问联系汇通达网络证券部,遗憾的是,对方并未就此进行回复。
虽然上述的百万元涉案资金,相较于汇通达网络每年数百亿元的营收,可以说是“小菜一碟”。但作为一举一动皆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汇通达网络理应也有责任对市场疑问进行解释,否则或将失去投资者信任。
“神奇”操作不罕见 实控人旗下另一公司有先例
其实,类似的财务“神奇”操作,已在汇通达网络背后的资本版图中不断上演。
汇通达网络实际控制人为私募大佬汪建国,其一手创办、间接控股46.25%的母婴零售企业孩子王于2021年10月登陆A股。梳理后发现,上市途中,孩子王亦被诟病为谋上市整合销售流水、手握大笔资金仍要募资、老板自己激励自己等诡谲行为。
2019年,据媒体报道,孩子王联合县、地级母婴连锁店成立多个商贸公司,并要求对于新公司的控股上要占比60%,合作门店控股40%。奇怪的是,孩子王在整合条件上却处处透露出“不要盈利要流水”之意,这则被解读为孩子王想要借助门店力量,销售流水入账,为重新上市做准备。
很快,新三板摘牌后不久,2020年7月孩子王便向A股发起冲击。然而,彼时其账面尚有货币资金12.83亿元,却计划用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如此行为被质疑是否在“刻意圈钱”?此外,孩子王与江苏孩子王之间存在的大规模代收款等情况,也令人好奇,大量的关联资金往来是否有必要。
不过,汪建国却在孩子王两度上市期间获益颇多。
招股书显示,2017 年,为稳定公司核心员工,汪建国向公司员工进行激励,合计金额2900万元。奇葩的是,接受激励的员工,只有汪建国一个人,且当年关键管理人员年薪不过800万余元。
被 “独宠”的汪建国,到底是能力过于出众,还是借员工激励之名大搞文字游戏奖励自己?同样令人不解。
图源:孩子王首版招股书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