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欣龙控股(000955)发布公告,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于春山为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及聘任其为总裁的议案。值得关注的是,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8票同意、0票弃权、1票反对。
其中,反对票均由董事郭开铸投出。他表示,于春山不具备领导实业公司的经验和能力,应选举具备实业经营能力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总裁,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更为有利。
公开信息显示,于春山曾任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发展战略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处处长;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中国水权交易所筹建领导小组成员;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管;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高管。
最近五年内,于春山2016年7月至2019年1月,历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行政总裁、总裁;2020年1月至今,担任欣龙控股总裁;2020年2月至今,担任欣龙控股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欣龙控股法定代表人。
截至2022年2月14日,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嘉兴天堂硅谷”)、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筑华”)、嘉兴硅谷天堂鹰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欣龙控股5514.48万股、4550.86万股、3133.43万股,持股比例分别约为10.24%、8.45%、5.82%,分列欣龙控股第一、二、三大股东。
据了解,2021年12月30日,欣龙控股曾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告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而言,公司拟修改董事会架构,修改后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而修改前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联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2022年1月13日,欣龙控股公告,公司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原告为海南筑华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显示该院已受理了海南筑华诉公司、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决议纠纷一案。
海南筑华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诉争董事会决议的内容违反海南筑华与嘉兴天堂硅谷之间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约定,诉争董事会决议是由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利用控制欣龙控股现任董事会的便利强行表决通过,该董事会决议内容严重损害了欣龙控股以及海南筑华的合法权益,诉争董事会决议存在法定的应予撤销的事由,因此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诉争董事会决议。
其中,海南筑华表示,其曾于2019年12月21日与嘉兴天堂硅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明确欣龙控股的公司治理架构为11名董事(嘉兴天堂硅谷7名,海南筑华4名)。
然而,欣龙控股于近日完成董事会换届,结果显示,海南筑华仅剩一个董事席位,即此次投反对票的董事郭开铸。
2022年3月21日,欣龙控股再度公告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原告为海南筑华的《民事起诉状》。海南筑华《民事起诉状》诉称,2022年1月17日,被告欣龙控股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诉争股东大会”),作出诉争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其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诉争股东大会决议。
截至目前,欣龙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海南筑华决议纠纷频发,未来事件将如何发展,对上市公司影响如何,尚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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