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城科技)披露招股书上会稿,并将于5月26日首发上会。
尽管报告期内珠城科技业绩稳步增长,但其研发投入并未随着营收的增长而增加。此外,珠城科技还大面积修改招股书中的经营数据。
8个月后大面积修改主要经营数据 经营现金流由正改负
珠城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电子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具备电子连接器精密模具的设计、制造和组装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珠城科技的上市申请于20216月30日获得受理,并披露第一版招股书。
在接受两轮问询后,珠城科技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对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同时披露新一版的招股书。不过,新版的招股书中,珠城科技对大量主要经营数据进行了修改。
第一版招股书数据来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568 号《审计报告》。2018年至2020年各期末,珠城科技资产总额分别为4.64亿元、5.14亿元、6.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4亿元、2.9亿元、3.9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28.77万元、6510.48万元、1.0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12.3万元、6171.66万元、1.03亿元。
2021年6月披露的第一版招股书
在2022年2月披露的新版招股书中,数据来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2021〕9658号《审计报告》。2018年至2020年各期末,珠城科技资产总额分别修改为5.87亿元、6.18亿元、7.28亿元,较第一版中数据大幅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33亿元、2.84亿元、3.89亿元,较第一版中数据也小幅调整;净利润分别为5280.08万元、6505.74万元、1.08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74.97万元、6207.24万元、1.04亿元,较此前数据均小幅调整。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等数据也进行了修改。
2022年2月披露的新版招股书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版的招股书中,2018年至2020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全部由正改负。第一版招股书中,2018年至2020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32.7万元、3981.3万元、4836.93万元。新版招股书中,该数值分别修改为-1.54亿元、-1.57亿元、-5098.19亿元,不但大幅减少,还由净流入变为大额净流出。
截至发稿,珠城科技并未对上述变更作出回复。
研发费用率垫底 直接研发投入仅1725.79万元
作为一家电子连接器厂商,珠城科技认为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对公司继续保持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持续提升发展潜力至关重要。
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珠城科技的研发投入略显薄弱。2019年至2021年,珠城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2037.88万元、2291.2万元、3307.57万元,占各期营收比例分别为3.25%、3.23%、3.15%。
研发费用构成中,2019年最大的部分为职工薪酬,占比为47.2,其次是直接投入,占比45.07%。2020年、2021年,直接投入成为占比最高的部分,均超过50%。但直接投入资金有限,2020年为1154.73万元,2021年也仅1725.79万元。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珠城科技的研发费用率也处于垫底,远远落后于同行。珠城科技选取的可比公司为胜蓝股份、合兴股份、电连技术(300679)及徕木股份(603633),2019年至2021年,可比公司中研发费用率最低值分别为4.62%、4.69%、5.03%,均高于珠城科技。
2019年至2021年,行业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6.14%、6.42%、6.26%,大致呈现上涨趋势,但珠城科技的研发费用率却与之相反,逐年下降。
低水平的研发投入也直接导致珠城科技所获得专利低于同行。截至2021年底,珠城科技共取得99项专利技术,其中5项为发明专利。
根据可比公司2021年年报数据,徕木股份取得各类专利百余项;胜蓝股份各类专利190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合兴股份各类专利198项,其中发明专利十余项;电连技术各类专利111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无论在专利总数还是在发明专利数量上,珠城科技均落后于同行可比公司。
缴纳社保不合规或存风险 重要子公司曾因劳动纠纷被冻结名下资产
截至2021年底,珠城科技共有1312名员工,其中返聘122人、当月入职34人,期末应缴纳社保人数1156人。
根据珠城科技披露数据,2021年底,公司已缴纳人数占应缴纳社保人员比例为95.76%。值得一提的是,已缴纳人数中,包括194名已自行缴纳新农合、新农保等的员工。应缴未缴纳社保人数为49人,占应缴纳人数比例4.24%。
珠城科技解释称,该49人未缴纳社保原因系个人放弃。专注劳动关系的律师表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不管是口头承诺还是签订书面协议放弃社保的行为,均是无效的。即使劳动者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
该律师补充道,员工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寻求法律救济。
此外,对于已自行缴纳新农合、新农保的员工,也不能作为企业免除缴纳义务的理由。律师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要求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作为职工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所以,即便珠城科技194名员工已参加了新农合、新农保,但也不能作为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理由。用人单位还是应依据社会法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保险。
此外,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珠城科技全资子公司合肥建成曾因劳动争议纠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被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划拨)合肥建成名下银行存款505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扣留)相应价值的财产、收入;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查封(扣押、冻结)动产的期限为二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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